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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弱电深化设计及部分智能化系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浏阳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弱电深化设计及部分智能化系统设计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前期【2016】15号文核

1、招标条件

浏阳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弱电深化设计及部分智能化系统设计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前期【2016】15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浏阳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弱电深化设计及部分智能化系统设计。

2.2 建设本工程包含门诊楼、病房楼。一期总建筑面积147834.9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07173.68㎡(包括门诊综合楼、高压氧舱、氧气站);地下建筑面积34309.96㎡(包括综合楼和高压氧舱地下一层)。门诊综合楼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4层;A、B、C、D病房楼结构为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9层;能源站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2层;高压氧舱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1层。建筑高度(室外地面至主屋面面层):规划最高建筑高度:42.5m。功能包括:门诊、医技、行政办公区、病房等。规划病床数1480张,采取地上地下停车方式,一期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171个。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招标范围:包括本次弱电深化设计及部分智能化系统设计,在中机六院原有建筑总包设计基础上依业主实际需求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同时全新设计部分智能化系统(附后),设计单位要充分考虑医院设施统一管理和医疗信息全面融合集成,总体统一规划信息化基础设施。

2.7 时限要求:45天,中标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质量要求:设计文件深度满足现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须为注册在投标单位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并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智能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应当一致;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26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市门户网站- 服务专栏”( (邮件主题需填写该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门户网站- 服务专栏”( /ggzyjy/)上发布。

7.4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市门户网站- 服务专栏”( /ggzyjy/)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设计费

本项目设计费是指完成招标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提交合格成果文件以及现场设计指导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上限总价3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指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建设期、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及评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用)、税金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设计单位报价时,不能超过上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的递交

10.1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9:00(北京时间)

10.2 开标、投标文件递交

10.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4 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浏阳市门户网站- 服务专栏” ( /ggzyjy/)发布开标时间顺延公告告知所有投标人。

10.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须按时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浏阳市门户网站- 服务专栏》( /ggzyjy/)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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