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300MW机组热网首站设备及管道拆除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5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300MW机组热网首站设备及管道拆除安装工程位于巴彦淖尔市内。
1.2 招标范围
投标方工作范围为整个改造工程相关的设备管道、附件拆除、设备安装、管道系统安装施工、施工材料购置(材料由招标方开列,见附表)以及所有的易耗品购置。投标方的工作范围的划分至少涉及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1.2.1包括热网首站改造设备、管道及阀门的安装和支撑,包括施工所需的挖载车辆、水泥、钢筋及钢板等。
1.2.2.设备、管道、支吊架及管道附件等的吊装和焊接。设备本身自带附件的安装。
1.2.3.热网首站改造相关内容的管道施工、电缆敷设、材料购置和所有易耗品的购置。电气设备的接线调试、电动阀门的接线调试。
1.2.4.管道流量计的安装。
1.2.5.管道保温拆除和安装。(包工包料)
1.2.6.新增阀门的检修平台、护栏等设备的安装,与系统的衔接。
1.2.7 与热网首站改造相关的所有电气系统的安装。
1.2.8.所有因本工程实施而导致的电厂原有设备系统的改造、调试、移位、现场恢复(含地板砖)、应急设施、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设备标识及职业健康与安全标识标记等。
1.3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工期:工程开工后60天内完工。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3 具有近三年至少两份在电力及相关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6月25日9:00起至2018年6月29日17:00止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