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中卫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中卫市
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NCZ(ZW)0000041W
六、预算总金额:¥56万元
七、采购内容:办公楼物业管理劳务服务采购(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通过“信用”网站及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
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公告期限及报名方式:
1.公告期限:自发布招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4日至2018年6月29日
十、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6月24日8:30至2018年6月29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标书费缴纳: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缴纳;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8年7月17日15: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18年7月17日15: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15:00
3.开标地点:宁夏中卫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