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年产10万吨钢(铝)板数字化彩印中试线建设项目起重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云典招[2018年]第114号
开标时间:2018-07-16 标讯类别: 国际招标
招标人: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50万元
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年产10万吨钢(铝)板数字化彩印中试线建设项目--起重机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获相关部门批复。对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年产10万吨钢(铝)板数字化彩印中试线建设项目--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年产10万吨钢(铝)板数字化彩印中试线建设项目--起重机采购项目
二、招标合同编号:云典招[2018年]第114号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预算:250万元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如下:
双梁桥式起重机4台,其中:20吨2台,厂房跨距24米,长度260米,轨面标高13.5米;16吨2台,厂房跨距24米,长度260米,轨面标高13.5米。(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规格及技术要求)
六、实施期限:从签订合同起 90 日历天。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如投标单位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网站()和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5日至2018年06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