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豫灵镇上寨桥下河道治理工程及西峪河河道治理工程招标
灵宝市豫灵镇上寨桥下河道治理工程及西峪河河道治理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灵公资建(2018)405号;灵财招标采购(2018)091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626_100922281
招标人:灵宝市豫灵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受灵宝市豫灵镇的委托,对该单位“灵宝市豫灵镇上寨桥下河道治理工程及西峪河河道治理工程”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8)405号;灵财招标采购(2018)091号;*************************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1、建设内容:灵宝市豫灵镇上寨桥下河道治理工程及西峪河河道治理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本工程公开性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
4、工 期:一标段:35日历天;二标段:35日历天
6、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7、预算金额:3948634.38元。
一标段:1207162.90元;二标段:2741471.48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灵宝市豫灵镇上寨桥下河道治理工程。
二标段:灵宝市豫灵镇西峪河河道治理工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对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
3、信誉要求:
3.1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3.3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附:后审提供资料清单,开标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证明;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信用”网站(/)无不良信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证明两个月内有效);须提供企业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4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