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年度单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6-23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年度单价)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厂址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北距汕头市23km。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00MW 机组,其中一期规划容量为4×1000MW 机组,本项目机组容量为2×1036MW,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容量为2×1036MW等级燃煤机组,本工程三大主机采用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产品,汽轮机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冲动凝汽器式。汽轮机主蒸汽压力为30MPa,主、再热蒸汽温度为620℃,低压缸排气背压为9.6kpa;最终给水温度为302.9℃。
2、招标范围:氢氧化钠年度单价合同,暂估量8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供应商。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氢氧化钠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氢氧化钠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无运输资质,需提供运输单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提供与运输单位的意向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及以上单个项目年供应400吨及以上氢氧化钠的销售业绩,或具有2个及以上与电厂用户签订的年度供应的业绩证明。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摘录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27日9时起至2018年7月3日17时止(北京时间)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