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受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安能分公司、东方热电公司、天源分公司、众诚分公司)工程监理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BFCZ2017
3、项目地点:合肥市
5、项目概况: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安能分公司、东方热电公司、天源分公司、众诚分公司)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市建投集团支付
7、项目概算:234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燃煤电厂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监理业绩;
4、凡持各级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的省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28日上午09:00至2018年07月13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