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杞县供电公司职工食堂采购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18-07-20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杞县供电公司职工食堂采购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杞县供电公司职工食堂采购框架招标项目
2、采 购 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杞县供电公司
3、项目编号:zdpa2018011
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供货时间:根据采购人每天的货物清单需求12小时内供货完毕
7、服务期限:1+1年(其中1年为考核合格后,附加服务期限1年,如不合格再行招标)
8、服务要求:服务协议期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委托项目。已接受委托的,中标人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供货需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中标人取得服务资格并不意味着获得供货资格,招标人将视货物需求的数量和对中标人的相关考核情况确定其供货
9、质量要求:符合及相关行业标准
10、采购内容: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冻品、禽蛋、牛奶、食用油、干调、豆制品等职工食堂生活物资,具体采购内容中标后根据采购人每日需求清单进行供货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第一包段: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杞县供电公司职工食堂采购框架招标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有能力完成本项目采购工作。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 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亏损等状态。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营业、分拣、配送场所及仓储用房面积在 1000 平方米(含)以上;
4、针对配送要求至少有 2 台专用配送车(1.5 吨以上)、2 名专职人员负责食品配送;
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人包括:企业,企业法人)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三项内容不得列入“受惩黑名单”;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网上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列入“受惩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己经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需要在开标提交一定数量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预算价的2%。(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6月 29 日--2018年 7 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