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楚雄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他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禄丰供电有限公司2018年营销辅助业务外委-抄表、催费业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禄丰供电有限公司2018年营销辅助业务外委-抄表、催费业务(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37965)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禄丰供电有限公司2018年营销辅助业务外委-抄表、催费业务(二次招标)
1.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1.2.3招标范围:
禄丰供电有限公司的供电辖区内低压动力、居民用电计量装置抄表周期的抄表(每月一次)、电费催缴、低压客户的停(复)电通知、用电政策宣传和抄表检查核对及分析、非柜台缴费宣传等业务外委。
标的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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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务名称 |
单位 |
委托户数 |
委托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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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工抄表 |
户 |
5041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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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工催费 |
户 |
136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
1.2.5服务地点:楚雄州范围内(业主指定地点)。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及以上即可(含五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不合格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8年7月2日09时00分至2018年7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