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060/18-QT-01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左岸)与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
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梨园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梨园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左岸)与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是金沙江中游河段水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上游与两家人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阿海水电站。电站距丽江公路里程180km(经鸣音),距大理360km,距昆明686km。梨园水电站为一等大(I)型工程,采用堤坝式开发,拦河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55m。水库正常蓄水位1618m时,回水长度约58km,相应库容为7.27亿m3,调节库容为1.73亿m3,防洪库容为1.73亿m3,具有周调节能力,电站装机容量2400MW。
梨园水电站工程主要由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移民安置工程组成。其中永久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泄洪冲沙建筑、引水发电系统及业主营地、永久道路等;临时工程包括施工辅助设施(包括承包商营地、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和系统等)、场内临时道路、料场和存弃渣场等;移民安置工程包括玉龙县君山驿安置点(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九河乡甸尾坪村,距离玉龙县城约70km)和高阁平台安置点(位于金沙江左岸香格里拉县三坝乡东坝村上下渣日村民组附近,紧邻梨园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
梨园水电站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于2010年6月30日获水利部批复(水保函〔2010〕158号),项目环评报告于2012年1月16日经环保部批复(环审〔2012〕21号),2013年1月16日项目获发改委核准批复(发改能源〔2013〕82号)。2014年12月4日梨园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工作获环保部批复(环验函〔2014〕78号),同意电站下闸蓄水。2013年3月7日经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投入试运行(云环函〔2015〕72号)。目前电站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四台机组已全部投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招标人需自主开展梨园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梨园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止(含完成验收备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60/18-QT-0101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具体如下所述 |
1000 |
本次招标工作范围: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即枢纽工程施工区、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区等工程建设区及环境影响区。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意见等要求,通过调查梨园水电站工程建设内容与变更情况、环境影响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工程建设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监理监测落实情况及其效果、公众意见调查、环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对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根据验收需要补充开展有关监测,分析评价项目是否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编制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审批或备案所必须的专题报告,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支撑和依据。
(2)协助招标人完善本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资料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代招标人编制《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3)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协助招标人完成调查报告技术咨询,协助招标人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并作为验收工作组成员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意见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协助招标人提出验收意见。
(4)协助招标人完成信息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填报和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协调配合等相关工作。
(5)协助招标人做好调查报告技术咨询会议、竣工验收会议等会议组织、会务等工作。
(6)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在本项目验收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未修改完成,负责协调环保主管部门对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农林水利)。
3.近5年内承担并完成过2个及以上大中型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所要求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登记类别为农林水利类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类),从事环评工作5年及以上,负责主持完成过1个及以上大中型水电站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
5.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投标期间未被政府市场和华电集团禁入。
6.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29 15:00到 2018-07-0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29 15:00 到 2018-07-0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