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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分公司汇流箱备品备件采购【重新招标】招标

   日期:2018-07-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汇流箱备品备件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18-06-3199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

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汇流箱备品备件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6-31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汇流箱备品备件采购招标人为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汇流箱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内。

2.2 采购内容:包括供货范围内汇流箱元器件及其附件的设计、选择、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具体为需要在原有北京意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YGSC-I16的汇流箱基础上对相关元件进行更换,主要需要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电流板(8路)180块,(6路)110块;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高压板10块;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电源模块15块;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通讯主板16块;三期用二代汇流箱通讯主板100块。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供货范围内汇流箱元器件及其附件的设计、选择、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具体为需要在原有北京意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YGSC-I16的汇流箱基础上对相关元件进行更换,主要需要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电流板(8路)180块,(6路)110块;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高压板10块;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电源模块15块;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通讯主板16块;三期用二代汇流箱通讯主板100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智能防雷汇流箱或汇流箱相关元器件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智能防雷汇流箱具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达到规定指标产品的合格证书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3年5月1日-2018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和制造过并网光伏电站的智能防雷汇流箱业绩,其中必须包含高海拔(海拔2000米及以上)地区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评价为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2.6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行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2.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8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2.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7 月 3 日 09:00 时起至 2018 年 7 月  7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7 月 3 日 09:00 时起至 2018 年 7月 9 日 17:00 时止,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7月  1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7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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