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2018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1.6万亩土地治理项目招标
新乡县2018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1.6万亩土地治理项目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02_100947670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乡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县2018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1.6万亩土地治理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新乡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名称:新乡县2018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1.6万亩土地治理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县区)新交GCZB-2018-0456
4、建设规模:工程投资总额约1883.46万元;
5、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标段
第20标段:第1~13标段和后期节余资金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第21标段:第14~19标段和后期节余资金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第20、21标段:随项目实施周期;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21标段:(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在报名和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2、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须为本企业员工,且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2017年7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以上按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开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原件、网上社保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如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提供近3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起算至2017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
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网站()、
7、每个投标人可以对符合条件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且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推荐标段序号在前的一个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 3 日08:00至2018年7月 9 日18:00止(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