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8-07-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选定巫山烟草分公司汽车定点维修服务商,对巫山烟草分公司大小车辆的正常进出维修、保养等,维修厂商每月给巫山烟草分公司大小车辆一次免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3维修车辆类型:吉普自由客、丰田霸道、别克、猎豹等;
2.4维修服务年限: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须有相关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城内;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必须满足200㎡以上的维修生产厂房、30㎡以上的停车场,不得借用道路等其它公共场地。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三类汽车维修及其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重大的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出现因质量问题被业主退货或取消合同的重大事件;
(4)技术要求:从业人员具有4大工种(板金工、机修工、漆工、电工)从业资格证书。
(5)其他要求:能满足巫山烟草分公司大小车辆正常进出维修保养,维修设备设施齐全,常规材料库存量达到基本要求,施救人员设施配套齐全,维修态度热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投标人要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每日09:30-17:00时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