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内容为: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污泥脱水机(厢式脱水机,过滤面积200㎡及以上)生产制造及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现变更为: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污泥脱水机(厢式脱水机,过滤面积200㎡及以上)生产制造及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报名时间延长至:2018年7月10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