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16/17-CL-01)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木斯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相关技改项目 2018年度燃煤机组综合利用副产品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6/17-CL-0101 |
2018年10月之前粉煤灰原灰、脱硫石膏、炉渣、粉煤灰细灰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CHDTDZ116/17-CL-0102 |
2018年11月-2019年4月粉煤灰原灰、脱硫石膏、炉渣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8年10月之前粉煤灰原灰、脱硫石膏、炉渣、粉煤灰细灰】
1.2017年底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有综合利用副产品的使用或销售范围。且具备运输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近两年(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经营业绩优良(如:可提供合同的复印件)。
4.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合格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8年11月-2019年4月粉煤灰原灰、脱硫石膏、炉渣】
1.2017年底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有综合利用副产品的使用或销售范围。且具备运输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近两年(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经营业绩优良(如:可提供合同的复印件)。
4.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合格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03 15:06到 2018-07-09 23: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03 15:06 到 2018-07-09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