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大余县樟斗镇下垄村上垄组枫树坪(盘龙山)废石场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修复工程重金属污染详调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勘探(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项 | 1.确定废石堆(场)整体范围边界以及相关主要建筑体、构筑体和重要有毒有害废弃物的位置分布; 2.绘制重金属污染场地平面图;确定重金属及废石堆(场)修复范围边界; 3.调查8种重金属(镉、铅、汞、砷、铜、锌、镍、铬等主要重金属含量)在土壤(场地内)的含量和分布(包括侧向和重向); 4.调查8种重金属在地下水体的含量和分布(上坡向、中间、下坡向); 5.调查8种重金属在邻近地表水体的含量和分布(上游、中游、下游); 6.调查废石堆(场)的位置分布、堆量、占压地表和植被等生态破坏情况; 7.调查场地内相关坑洞现状并估算面积大小,确定其位置分布等; 8.调查场区及周边附近的主要敏感性受体; 9.调查场区及其周边环境污染的历史; 10.开展场地污染状况评估。 | 423800.00 |
依据大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余财购2018B000083110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受大余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大余县樟斗镇下垄村上垄组枫树坪(盘龙山)废石场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修复工程重金属污染详调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勘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8-DY-C005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07月05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07月06日至2018年07月12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7月16日15 :00(北京时间),磋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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