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港新城2018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地块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空港新城2018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地块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空港新城2018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地块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联系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用途:陕西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储备债券需求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8]72号、2018年5月15日),要求上报拟发行和使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地块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国土厅、财政厅(陕国土资发[2018]72号)文件要求开展空港新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地块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7日,上午08:30-12:30,下午13: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套,磋商文件不邮购,售出不退。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 2、响应文件提交 4、磋商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