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五矿国际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火场照明车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16-184KZB170739/04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 应急救援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火场照明车 | 1辆 | 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对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合并等重大变化情况,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2) 国内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外投标人应提供同等效力的“商业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 投标设备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所投标同型号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并且取得过相关证书(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4) 所投标的救援平台拖车设备必须是该品牌原产地的产品,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在产品交货时提供原产地证明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 投标人或投标设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销售业绩,火场照明车累计出售至少10台的合同(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年限,项目起止时间,双方签字页,各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境外投标人须有效签字)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证明文件为外文,须提供准确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境外投标人须有效签字。
7)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 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标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8)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 不合格供应商目录、黑名单目录及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 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1) 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7-1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7-18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
5)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 投标人或投标设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销售业绩,火场照明车累计出售至少10台的合同(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年限,项目起止时间,双方签字页,各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境外投标人须有效签字)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证明文件为外文,须提供准确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境外投标人须有效签字。
7)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 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标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8)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 不合格供应商目录、黑名单目录及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 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1) 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8-02 09: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