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热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文物考古发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7-221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济宁热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文物考古发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华能济宁热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文物考古发掘。
规模:2×3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济宁热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文物考古发掘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物考古发掘及保护,编制工作报告,并负责项目文物考古报批,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如需),发掘面积1487.5平方米,墓葬153座,深度1-2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未有、行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华能济宁热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文物考古发掘项目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