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恰卜恰镇新寺路、平安路及新平路和
贵南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共和县恰卜恰镇新寺路、平安路及新平路和贵南东路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投资【2016】181、南发改投资【2016】17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海诚敬工程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海诚敬工程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共和县恰卜恰镇新寺路、平安路及新平路和贵南东路道路工程监理
2、招标编
3、建设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至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省外投标人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持法人介绍信于2018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永明项目管理 青海第一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楼8号房)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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