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硗碛水电站大坝为砾石土心墙堆石坝,坝址位于雅安市宝兴县硗碛乡下游约4km的东河上,距宝兴县城约57km,国道G351通过砂石骨料工程区,交通便利。电站于2002年10月正式开工,水库于2006年12月初下闸蓄水,2006年12月底首台机组发电。水库蓄水以来,经十余年运行,受库水浸泡、淘蚀以及库水位升降作用等的影响,库区松散堆积层岸坡发生规模不等的塌岸(滑坡)已有数十处,现需对蠕滑变形体进行治理,在硗碛水电站大坝下游5km处的夹拉料场进行砂石骨料生产,供硗碛水电站库区病害公路治理使用。本项目采用夹拉、和平及迎客松料场存(弃)料生产工程所需各种规格的砂石骨料,其中,夹拉料场位于硗碛水电站大坝下游约5公里处,存储小石3万m3、中石约0.2万m3;和平料场位于硗碛水电站大坝下游约4公里处,储存中石和大石共约1万m3;迎客松料场位于硗碛水电站大坝下游约3公里处,存储混合料及弃料约15万m3。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河硗碛水电站库区复建公路病害治理工程人工砂石料加工系统建设及生产供应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担任与本次招标工程规模类似的骨料加工系统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和业绩且具有较强的外部协调能力。
4) 投标人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具有独立建设和运行骨料加工系统项目经验。
6)财务能力: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13日9:00至2018年7月18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