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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河四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所需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0    
核心提示:庆阳鹏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受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河四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所需路灯采

庆阳鹏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受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河四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所需路灯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QYZC2018-313

二、采购需求

太阳能路灯367套。(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1431300.00

评标方法:综合评

项目模式:非PPP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太阳能路灯生产或销售;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自公告之日起由项目实施地或企业所在地市(区)、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网站( )、 ( )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首次在庆阳市 参与投标的企业请登录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登录”注册企业信息后,携带法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庆阳市 技术信息科(413室)完成现场核对;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庆阳市 网“投标单位登录”自行上传企业资质及相关资料完成项目报名。

咨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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