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污泥无害化处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7-2233)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内污泥无害化处理。预估2018年全年污泥产生量约为2500¬¬吨(暂定制砖1500吨,焚烧1000吨)。
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内污泥无害化处理。投标人需在接到招标人污泥处置需求24小时内到厂进行污泥运输、处置。
投标人需在投标过程中明确污泥处置方式供招标人参考评价,确保污泥处置方式满足、地方相关环保及安全标准。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将厂区内已有全部生产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
招标人定期对污泥泥质进行化验,投标人根据该批次泥质化验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方式(制砖或焚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出具满足招标人关于污泥焚烧、制砖处理要求的承诺书。
2.2投标人近3年无环保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相关承诺书。
2.3投标人或委托承运单位须具备道路经营许可证。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7月17日09时00分到2018年07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13日9:00起至2018年7月17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