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19年8月脱硫用石灰石粉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范围为珞璜电厂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脱硫用石灰石粉的采购,暂估采购量27.3万吨,以实际采购量结算,包含石灰石粉的运输、接卸入库等。其中招标方提供石灰石粉运输罐车6辆(车辆信息详见技术规范书),其余车辆由投标方提供。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为石粉生产厂家与具有运输资质企业的联合,并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且以石粉生产厂家作为投标主体。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1)石粉生产厂家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有1项脱硫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2)石粉运输企业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有1项石灰石粉运输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2.(1)石粉生产厂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日最大石粉产能不低于3500吨,年最大石粉产能不低于28万吨;(2)石粉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应供包含本业务范围,日最大运输能力不低于3500吨,年最大运输能力不低于28万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2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16日9:00起至2018年7月2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1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6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