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受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2018-2019年下属学校学生纯净水定点采购单位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2018-2019年下属学校学生纯净水定点采购单位入围招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地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地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选取5家单位入围 项目用途:未央区教育局2018-2019年下属学校学生纯净水定点采购单位入围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本次招标只接受厂家直投,供应商必须为纯净水生产厂家,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截止报名前半年内最近一次质检部门出具的《水质合格检验报告》;(原件) 4、饮水机必须有3C认证,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且有保险公司承保,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在近三年经营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按给定格式。)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原件,按给定格式。)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购标要求:供应商派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