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樵镇社会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光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8樵采(采购)03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西樵镇社会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光纤)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200000.00 元
四、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需求明细”部分)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上限价(元)
1 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网络传输 1 项 3200000
注: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2018年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直属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网站()、“ ”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 7 月 17 日至2018年 7 月 24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所,详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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