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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综合实习实训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湖南文理学院综合实习实训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湖南文理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湖南文理学院综合实习实训大楼建

 

 

湖南文理学院综合实习实训大楼建设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湖南文理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 湖南文理学院综合实习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社会[2018]354号文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018-430702-47-01-005061。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单位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招标

1.2.3

1.2.4 项目名称:湖南文理学院综合实习实训大楼建设项目设计;

1.2.5 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费约10313万元。

1.2.7 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单位自筹;

1.2.8 招标范围:

(1)场地总平面规划设计。

(2)建筑部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设计等)。

(3)项目建设期直至工程竣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1.2.9 设计周期:①中标后 20 日内完成方案优化;②设计方案优化审核批准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④施工图经审查后10日内对图审提出的意见完成补充、修改; 

1.2.10 投标报价上限值: 

投标报价上限值为24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如规划部门核定面积超过或少于42000平方米,中标价不变)。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上限值,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1.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具有2个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或类似教学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1.3.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 三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36个月)具有 1个公共建筑工程或类似教学设计业绩(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近6个月(20181月-2018年6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1.3.4 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与设计人员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

1.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7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1.4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请从2018718日~2018724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近6个月(20181月-2018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的原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

(6)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原件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则需提供在本项目相应建设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 (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交复印件二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1.5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1.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5.2 评标办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1.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7 方案设计补偿

1.7.1 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不进行设计补偿。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                           

1.8 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1.9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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