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大村乡大村小学综合实验楼、浴室工程二次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招标核字[2018]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宫市大村学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4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1.45平方米。新建3F综合实验楼一栋,建筑面积1281.45平方米,1F浴室1座,建筑面积22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施工图纸(不含取暖)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175天。
2.5 合同估算价:2221431元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资质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7日09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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