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TJXX2018-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亮化工程采购项目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7]2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顺县朝辉安居工程房地产开发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顺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永顺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亮化工程采购项目中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包含设备清单上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与调试、人员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即: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4)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覆盖范围包括太阳能路灯,LED路灯的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0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证书;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生产制造商具有所投产品(灯具)的注册商标证;
(4)所投产品(灯具)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CCC证书(有效期内);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 7月 18日9时至2018年7 月25 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湘西 网(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 网》(网址: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