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条件
蓝山县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为蓝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本项目建设资金为项目建设单位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蓝山县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1.2.2建设
1.2.3项目规模:
蓝山县九分山存量垃圾填埋场治理工程:采用原位封场处理技术,占地面积2.24 万m2,实际使用年限约14年,已填埋库容约22.4 万m3。
蓝山县小吴家存量垃圾填埋场治理:采用异地转场工艺,占地面积0.62 万m2,实际使用年限约12年,已填埋库容约5.0万m3。
(3)蓝山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工艺、14座30t/d-200t/d垂直压缩工艺的生活垃圾收集站、相关设施设备车辆配置、177 座农村非正规垃圾点。
蓝山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质改造工程, 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出水规模120m3/d,浓缩液处理能力50m3/d(非回灌);新增推土机、洒水车等垃圾填埋设施设备;填埋库区、库区内道路、垃圾坝、雨污分流、防渗系统等建设;办公楼易址建设。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5500万元。
1.2.4招标范围:
包括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土建合同包的工程量清单、货物合同包的设备清单、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的编制,提供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配合初步设计审查、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现场服务。
1.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1.2.6勘察设计工期: 80天 ,合同签订且基础资料提齐后40个日历天内根据投标方案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2.7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关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工程 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与工程勘察专业 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质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3.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职称。
1.3.4 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 或海外建设工程项目的可研、规划、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1.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且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检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委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
1.4 招标报名
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1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