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集中  化工  神华  配电  钢球 

青海明长城(民和段)文物保护利用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日期:2018-07-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青海明长城(民和段)文物保护利用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变更公告一、公告内容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于2018年7月13日同步在《青海

青海明长城(民和段)文物保护利用设施一期

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公告内容

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于2018年7月13日同步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经济信网》上发布“青海明长城(民和段)文物保护利用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现做如下变更:

原公告中: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含)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文化遗址保护、古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证;即文物保发(2006)28号明确的相关人员或具备古遗址保护协会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局核发的资质备案证(原件由于年检而交到省文物管理局的投标人由省文物局开具证明)。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7月14日9:00时至2018年7月18日17:00时至(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9日09时00分.

现变更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7月19日9:00时至2018年7月23日17:00时至(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3日14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民和县招标办。

三、

招标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