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冶河项目县城段综合项目土方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冶河项目县城段综合项目土方工程-施工已由平山县发展改革局以2015-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山冶河项目县城段综合项目土方工程-施工
2.2建设 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投标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单位的申请;
3.6本次招标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应在近五年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证明;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 “河北省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在河北省 进行注册登记;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至平山县 二楼招标代理处(中山东路银行平山支行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费时间: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为准);(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0日14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