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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综合楼大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9     浏览:3    
核心提示:广东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综合楼大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18年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综合楼大修改

广东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综合楼大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综合楼大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8年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综合楼大修改造项目已由东莞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省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大修、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综合楼日常维修工程、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改造(含建筑加固)的设计及施工,其中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改造,工程结束后,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审查,领取《备案凭证》。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 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大修、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综合楼日常维修工程、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改造(含建筑加固)的设计及施工,其中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改造,工程结束后,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审查,领取《备案凭证》。
2.5工程承包方式:包施工设计方案、包设计施工图纸、包竣工图纸、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单位 标段预算价(万元) 标书费(元) 保证金(万元)
1 东莞供电局虎门供电分局运河路办公楼、综合楼大修改造项目 东莞供电局 591.6 200 不收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5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系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一家单位必须在东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办理好企业信息备案登记,且已在东莞市住建局网站(www.dgjs.gov.cn/)“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企业名单中,并处于可用状态。
7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需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8 若在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或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9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作废除资格处理。
10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11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12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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