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红河供电局营销系统数据质量提升招标
2018年红河供电局营销系统数据质量提升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18_110361039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招标人:红河供电局
资金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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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谈判条件本项目为2018年红河供电局营销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的委托,组织2018年红河供电局营销系统数据质量提升的竞争性谈判工作。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红河供电局营销系统数据质量提升
2.3采购内容:根据省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数据认责机制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营销域数据认责专项行动考评细则》要求,开展红河供电局数据质量治理服务,确保数据质量完整率、准确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全面提升红河供电局营销系统数据质量和系统实用化水平。
2.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红河州。
2.6标包划分:本谈判项目设一个包,不允许拆分,须对所采购的内容整体响应。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企业通过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4)企业通过CMMI3(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Level3)及以上认证。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谈判申请人:
(1)谈判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或处于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期内。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若谈判申请人(包括谈判申请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谈判申请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谈判申请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如谈判申请人未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按否决其谈判申请处理。
4.竞争性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0日,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