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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教育局连州市市直学校(连州卫校、市二中、市职校、北山中学、慧光中学)和大路边镇等4镇(大路边、龙坪、西江、保安)教育创先功能场室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正式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0    
核心提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连州市市直学校(连州卫校、市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连州市市直学校(连州卫校、市二中、市职校、北山中学、慧光中学)和大路边镇等4镇(大路边、龙坪、西江、保安)教育创先功能场室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1882-201807-132001-0004

二、     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市直学校(连州卫校、市二中、市职校、北山中学、慧光中学)和大路边镇等4镇(大路边、龙坪、西江、保安)教育创先功能场室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571606.40(大写:贰仟肆佰伍拾柒万壹仟陆佰零陆元)

四、     采购数量:5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包组名称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交货期、完成期

包组1

连州市第二中学、连州卫校创先功能室设备设施采购

6469839.00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下达每批次供货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

包组2

连州市北山中学、连州市职校、连州市慧光中学创先功能室设备设施采购

5933945.00

包组3

连州市大路边镇创先功能室设备设施采购

4808658.00

包组4

连州市龙坪镇、西江镇创先功能室设备设施采购

4327018.00

包组5

连州市保安镇创先功能室设备设施采购

3032146.00

1.   采购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CLPSP18QY01ZC87

2.   采购项目品目:教学专用仪器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连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18年4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8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2.   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或检察机关查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告知函(同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官网可提供网站下载打印功能的网页页面作为佐证)。【注: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   根据《关于清远市 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公告要求的报名登记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 /index/lianzhou),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自2018年720日8时30分至2018年726日17时30分止

3.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150元(人民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         注:

1)  投标人应在项目报名前应当通过清远市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办理企业信息入库上传相关资料和申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操作。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20日至2018年726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 (详细地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9150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

十、     开标时间:2018年891500分。

十一、  开标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720日至2018年726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李小姐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苏先生

联系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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