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莲湖区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入围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莲湖区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入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联系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入围两家供应商,提供符合标准的纯乳制品(灭菌乳、调制乳)的牛奶,产品包装形式为利乐包。采购品种为灭菌乳和调制乳,调制乳要求至少提供3个品种,灭菌乳供货比例不低于35%。 采购预算:人民币2600000元 项目用途: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大类中的液体乳类别的灭菌乳、调制乳品种)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
陕西中技招标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