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红河卷烟厂楼梯间墙面维修(三次招标)已经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红河卷烟厂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红河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承包人。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红河卷烟厂楼梯间墙面维修(三次招标)(招标编号:E5300000000517001554C2)。
2.2、项目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75,012.64元。
2.4、招标范围:红河卷烟厂57幢房屋和二幢间配电房的楼梯间墙面维修工程,包括(1)、立面墙,维修面积15733.88㎡;(2)、天棚,维修面积7038.84㎡。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工期要求:70日历天(含雨季、节假日)。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1及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2.9、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信誉要求:至投标截止之日(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
4.2.3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登录http://)、红云红河烟草(集团)网站()、云南网()上发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