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助航设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2.2建设规模:120MW
2.3计划工期:2018年9月前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2.4招标范围: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海上风机助航设施标志,共包括设置风机警示灯15个,并负责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海事主管部门评审验收,以及提供12个月期质保(含维护)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5) 投标人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和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括海上航标设置与维护项,并需有海区航标工程施工经验(提供相关合同作为业绩证明); 投标人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航标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
7)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
8) 在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或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9)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19日至 2018 年7月24日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报名申请表(如邮购须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格式见附件)
4.3 如需邮购,请将4.2所列资料发邮件到jianyuhua@dlztb.com,然后等邮件通知。
4.4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18 年8月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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