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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五星路安置房项目

   日期:2018-07-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五星路安置房项目已由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经贸局以岳南发[2018]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五星路安置房项目已由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经贸局以岳南发[2018]1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五星路安置房项目

2.2  建设配套建设道路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工程,总投资约:1.22亿元(已完工程量部分约3000m2,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情况说明)。

2.4  工期要求:50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剔除已完工程量部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情况说明)和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期间到岗履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无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上午12:00时前(含)(北京时间),以岳阳市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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