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技术监督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技术监督项目
招标编号:CSIEZB1805045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技术监督项目已由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技术监督的范围:1 绝缘监督、2 热工监督、3 金属监督、4 化学监督、5电测监督、6 电力环保监督、7 继电保护(含安全自动装置)监督、8 励磁监督、9 电力节能监督、10 电能质量监督、11 汽轮机监督(含燃机监督)、12锅炉监督、13水工监督等方面的技术监督服务。并提供其它如科技情报、科技查询、人员培训、科技人员的技术交流、技改及科技项目开发等的咨询服务。
技术监督的对象为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的1×78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项目相关内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 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
(3) 资质要求:营业范围包括电力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能力等。
(4)业绩要求:需要提供近 3 年5台次200MW及以上燃机机组技术服务的业绩。
(5)能源投资集团、国华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201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7)201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8)本项目不接受被法院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在购买标书以及投标文件中均需提供,如若投标文件中
缺失,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 2018年7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