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加尔乌宗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已由阿克塞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加尔乌宗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阿发改资[2017]32号)文件批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加尔乌宗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
2.建设
3.建设
4.建设规模:在加尔乌宗村牧区党员驿站新建文化大院,新建地上一层砖混结构房屋200㎡、阳光板顶棚240㎡、地面硬化200㎡,围墙800㎡。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8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9月18日 计划工期:35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施工图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7.标段划分: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报名截止日后在“信用”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8年7月20日0:00时至7月26日23:59时,登陆酒泉市 网站( .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法:详见酒泉市 新版网站 “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网上报名截图(含酒泉市 网)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和《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四份,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18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在此时间以后递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金 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及缴纳时间 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