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中心商务区区段海河右岸防洪堤改造工程招标
(监理)中心商务区区段海河右岸防洪堤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19_-1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报建编号:1213504120140003
招标备案号:12282018073020
监理招标
津建交滨海监理0710*************************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1项目概况:中心商务区区段海河右岸防洪堤改造工程,包括原防洪墙拆除、岸线处理,新建防洪墙及河岸工程等。实施范围分为3个区段:区段一海门大桥上游500米,区段二潮音寺至中央大道区段约750米,区段三渔船闸环岛至大沽船坞区段约1700米,共计约2950米。投资额约975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心商务区区段海河右岸防洪堤改造工程(西沽段),包括原防洪墙拆除、岸线处理,新建防洪墙及河岸工程等。防洪堤约700m,防堤级别为二级,投资额950万。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维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2.4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9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甲级,资格:以下证件在有效期内的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有投标资格。总监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不限。5.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有投标资格,(安全总监可由总监代表兼任或单独配置)。以上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另附各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第30号令)进行招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招标发布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16:00)。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