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浪跷电站至脚基坪电站 220kV 输电线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 告-2018 年 8 月四川天全锅浪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一、项目简介:
项目概况:锅浪跷电站至脚基坪电站 220kV 输电线路
锅浪跷电站系青衣江一级支流天全河梯级开发中的龙头电站,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境内,距县城约 37km,为单一发电工程。锅浪跷电站为混合式开发,坝址位于两河口下游约 700m 处,厂址位于下游约 11km 处的螃海腔。
脚基坪电站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境内,紧邻 318 国道。脚基坪电站共有 2
个 220kV 进出线间隔,一回至天全 220kV 变电站,一回至锅浪跷电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承包人负责锅浪跷电站至脚基坪电站 220kV 输电线路新建工程施工的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协调,安装调试、征地协调补偿(塔基永久占地及线路影响造成的永久拆迁除外)、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必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的类似施工业绩。
3.2.1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2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建设管理。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贰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8 号令)相关要求。
公共要求:
(一)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三)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8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