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TC-1833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明水支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项目施工,招标人为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内容: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明水支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项目。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明水支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管理班子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缴纳的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4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3.5对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由于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缴纳的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犯罪查询记录。
注: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招 标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