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概况
3、预计合作期间:2018.8.1-2019.7.31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发布相关业务;
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以下项目广告发布代理证明及点位资源明细:
项目 |
新店地址 |
规格 |
所需点位资源 |
雁塔南路新店社区灯箱 |
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885号 |
块 |
东至包茂高速、南至东长安街、西至长安路、北至雁南五路范围内: 社区灯箱点位不少于10个,电梯间看板不少于100个,电梯间刷屏机不少于200个; |
雁塔南路新店电梯间看板 |
42×57cm |
||
雁塔南路店电梯间刷屏机 |
台 |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预审资料要求:
请提供下述文件清晰纸质件并加盖公章,在有必要的条件下我公司需对应查看原件。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最近一次开具的6%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 提供雁塔南路新店社区灯箱广告投放代理证明及不少于10块的点位明细(点位明细包含小区名称、小区地址);
4. 提供雁塔南路新店电梯间看板广告投放代理证明及不少于100块的点位明细(点位明细包含小区名称、小区地址);
5. 提供雁塔南路店电梯间刷屏机广告投放代理证明及不少于200块的点位明细(点位明细包含小区名称、小区地址);
6. 供应商信息调查表;
五、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上述资格预审的资料需按顺序整理成册加盖投标方公章后及时送达招标联系人。
电子文件——加盖公章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扫描成PDF版(证件类拍原件照片即可),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招标联系人。
六、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7日17:00截止
逾期未送达联系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