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为全面做好DCV系统有关300辆小车、3公里轨道等众多设备的预防性维护保养及其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系统设备运行条件,保障DCV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满足DCV系统生产运行对电气部分备品备件的需求,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拟对DCV系统电气部分备品备件进行采购。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23-184018290010
招标项目名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DCV系统电气部分备品备件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包括用于控制柜部分、轨道部分、小车部分等87种备品备件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函原件以及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招标人所采购货物子公司不具有生产能力须从其母公司购得的,还应提供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复印件;必须出具授权的货物包括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第64至66项”备品备件; 3 境内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境外投标人应是来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或地区并在其所在或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合法注册文件及其中文译本复印件。 4 信誉要求: 4.1 境内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A)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人核查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B)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核查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C)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审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副本中的复印件,由投标人提供) 4.2 境外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7-23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7-30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