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各1套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经海采(2018)0790号批准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86-1841Q3531040
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区属二三级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经费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套 | 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器 ≥20英寸 | 无 |
| 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套 | 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单元 |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接受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的总代理、区域代理的授权书等有效授权证明,不接受由代表处、办事处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授权的投标(格式见《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
*4)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招标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所投机型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正本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果投标人是国内医疗设备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如果投标人是国内医疗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设备首次推出的时间。招标人有权拒绝已经停产或已更换机型的老旧产品。
⑤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7-2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7-31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现场领购,售后不退不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8-15 14: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