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技改用仪表电缆框架协议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80404607)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化工工程指挥部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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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量(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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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仪表电缆 |
详见公告附件公告附件.zip |
457750 |
付款方式:90%到货款,10%质保金(可用保函替代);
交货期:接到订单或书面排产通知书后3周内;
交货
电缆价格评估原则:依据各种型号电缆每米含铜重量(KG),铜价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开标当日铜期货收盘价为基准铜价,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实施采购时,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后第13个月起,若采购合同签订日铜价与基准铜价相比的波动幅度超过正负5%,则对电缆价格进行调整,调整部分为每米电缆的含铜重量与铜单价差价的乘积;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中电缆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市场变动价以业主评估的结果为准。
价格调整公式:
P=P0+W*(A1-A0)
P:实际采购时执行的单价(
P0:框架协议签订单价(
W:每米电缆含铜量(Kg/米),(报价范围中必须列出)
A1:执行采购时铜价(
基准铜价:开标当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收盘价为**元/Kg,即A0=**元/Kg。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制电缆制造企业;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有效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且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且均为盈利,主营业务收入每年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3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合同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使用方的联系人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4日至2018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 ”、“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 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 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 (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 (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神华国际工程 收费”。 4、技术支持
四、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人可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后附说明中“支付方式”的说明。 2、退还。 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需在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不再提供收据。投标保证金只能退还到原汇款人。 说明:如中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抵扣本包”或“抵扣本项目所有包”,则系统将自动抵扣中标服务费,若有余额将被原路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不允许抵扣”,或者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中标服务费的,将暂停退还保证金,待中标服务费成功交纳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