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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海关(原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8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西宁海关(原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8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四川国际招标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西宁海关(原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8年专用

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海关(原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海关(原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8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川招青海公招(货物)2018-133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海关(原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8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额度

105万元

最高限价

包1:76万元

包2:29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2个包

各包要求

包1:进出境动植检基础设备一批;

包2:空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6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提供在《信用》网站 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提供“信用”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7月24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标书购买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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