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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一厂焦炉炉头烟尘收集处理装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

   日期:2018-07-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西煤化股份 焦化一厂焦炉炉头烟尘收集处理装置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西煤化股份 焦化一厂焦炉炉头烟尘收集处理装置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能源集团煤焦化 ,业主为蒙西煤化股份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40454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实现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目标。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35个日历天完成。

2.4、招标内容及范围:

焦化一厂焦炉炉头烟尘收集处理装置;

蒙西煤化股份 焦炉炉头烟尘收集处理系统选择机侧炉门烟地面站工艺,对焦化一厂年产70万吨焦2×50孔4.3米捣固焦炉机侧炉头烟进行处理。处理烟气量为150000m3/h。项目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其内容包括:项目的环评、安评、工程详细设计、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材料的供应、系统试生产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环保验收、安全验收、消防验收、质保期内的技术指导等全部内容。

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项要求:

(1)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冶金行业(焦化)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须提供近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三份焦炉炉头烟处理工程业绩合同,业绩中所处理的焦炉为不小于4.3米捣固焦炉(合同中能体现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的业绩合同,要求提供用户的反馈证明。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完整原件,无业绩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完整原件视为业绩无效,未提供原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D、项目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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